亞太創意技術學院101學年度第一學期暨暑期
時尚美容造型設計系 推廣教育 永和二技學分班 招生簡章
依 據 | 依據教育部『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』辦理。 |
目 的 | 本校為配合國家教育政策,推廣終身學習理念,促進回流教育,以提昇大眾學識技能及社會文化,充分利用校教學資源,辦理二技推廣教育學分班。 |
報名資格 | 大專以上畢業或具備報考二技同等學力者。 |
招生系所 | 時尚美容造型設計系 |
上課地點 | 社團法人台灣美容技藝發展協會(新北市永和區安樂路342號) |
上課方式 | 人數到達30人以上採獨立開班方式授課 |
開課學分數 | 第一學期及暑期開設學分數計20學分 |
上課時間 | 預訂於102年4月份開課以每週五AM8:10~PM9:15授課。 |
報名地點 |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-推廣中心:351苗栗縣頭份鎮珊湖里學府路110號 TEL:037-605590 |
報名方式 | ※ 請填妥<亞太創意技術學院101學年度推廣教育學分班報名表>,並附上: 1. 學歷證件(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) 2. 身分證影本 3. 2吋相片1張 4. 填妥報名表後,可郵寄、傳真至學校或於說明會時繳交 |
收費標準 | $36,545元(20學分/時 × 1,800元;學生保險費545元) |
收費方式 | 利用郵局劃撥,帳號:22616071戶名:『亞太學校財團法人亞太創意技術學院推廣教育招生專戶』,並詳填寄款人姓名、電話資料。(※郵局匯款每筆需另付20元) |
退費標準 | 依據教育部「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」: 1. 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。 2. 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。 3. 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,不予退還。 |
學分抵免 | 依據大學法相關規定,每學分須修讀18小時,經考試合格,且缺課未超過1/3者,經每學年公開入學考試錄取本校者,其所修之學分依本校抵免學分審核要點,經各系核可後酌予抵免。若抵免之學分達本校規定之學分數以上者,可提高編級,相關抵免學分辦法請上本校教務處-註冊組-註冊法規查詢。網址: |
注意事項 | 1. 修讀推廣教育學分班之學員,僅修習學分,不授予學位,該修習學分不得作為取得合格教師資格之證明。 2. 報名人數未滿最低人數恕不開班,本校保有開班與否的權利,不受理轉班。 3. 學員入學後,每學期最多修讀18學分如於本校或他校推廣教育學分班修讀者,每學期合計不得高於18學分,另所修得之學分均為推廣教育學分。 4. 學員之行為應遵守本校規定。如有不當行為或影響授課或其他學生(員)之學習,經所修讀課程之系所及推廣教育組通知,仍未改善者,取消其修讀資格,且不予退費。 5. 因學分班不具正式學籍,故學員不得辦理兵役緩徵。 6. 上課期間如發生自然災害時(颱風、地震等) ,為學員安全起見,上課地區之地方政府或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宣佈停止上班上課者,本班亦同時停課,補課日期再另行通知。 |
洽詢電話 | TEL:(037)605-590、605-105 FAX(037)605-591 http://www.apic.edu.tw 招生訊息-推廣教育班 |
報名方式:請來電洽詢86606402
報名資格:美容乙級滿三年者即可報名
p.s(第一年在永和教室上課,第二年須回校本部)
保證二年一定可拿到二技畢業證書
http://w2.apic.edu.tw/index.php